当代世界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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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条例(试行)
| 2011-04-0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理事会宗旨是:为中心重大业务活动提供决策咨询。

第二条 理事会工作目标是:整合国内外资源,广泛联系国内外学者,以调研工作为纽带,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开拓多方面合作渠道,为当代世界研究中心对外学术交流发挥“平台”和“窗口”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组织机构和活动方式

       一、理事会设名誉主席、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和办公室。主席为本中心主管领导,理事会经名誉主席授权开展活动。主席聘请理事并直接领导理事会各项工作,执行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秘书长领导理事会日常工作,领导理事会办公室。

       二、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三、理事会理事由理事单位推荐并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后产生。

       四、理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大会,理事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条例;

     ()选举和罢免理事单位;

     ()确定理事会本年度工作方向和计划;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五、理事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暨主题论坛。论坛主题由理事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协商决定。具体活动内容为主题论坛、交流活动、组织实地考察、刊物交流等。

       六、理事大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七、本理事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检查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理事会向理事大会报告工作;

     ()代表本理事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条 理事单位资格与遴选

     ()理事单位必须拥有20名以上研究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承认本条例并积极参加由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在国际问题或党建问题方面具有影响的学术机构予以优先入会。

     ()常务理事会有权对理事单位资格进行严格筛选并向理事大会提出相关建议。

      第五条 申请入会的程序

     ()提交入会申请材料(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简介,主要成果等)

     ()填写理事单位登记表;

     ()经理事会或授权办公室审核通过,报备常务理事会;

     ()由本会发给批准入会的理事单位证书。

     第三章 理事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理事单位的权利

      ()理事单位可在相关领域内推选12名有一定影响专家学者为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若干有一定学术研究功底的人士为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即成为正式理事或特约研究员;

      ()参加本理事会的活动(如学习考察、专题座谈等),并特邀参加每年一次召开的“理事会年会暨国际形势主题论坛”;

      ()对本理事会的工作拥有批评建议权;

      ()参与制订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等重大问题;

      ()可在《当代世界》杂志刊登理事单位的形象宣传画页;

      ()理事单位网页可链接当代世界研究中心网站;

      ()符合本条例其他权利。

      第七条 理事单位的义务

      ()遵守本理事会条例,执行本理事会的决议;   

      ()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维护本理事会的合法权益;

      ()协助完成本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向理事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理事单位的退出

       第八条 理事单位的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理事会,理事单位如果不参加理事会的一切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 理事单位如有严重违反本条例或触犯国家刑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授权办公室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条 理事单位退出后,该单位所荐理事和特约研究员资格也一并被取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条例的修改程序

       对本理事会条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后报理事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