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以下简称“智库联盟”)是为配合“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由当代世界研究中心联合国内外涉“一带一路”研究机构组建的非法人学术团体。
第二条 智库联盟以“传承丝路精神,服务一带一路”为宗旨,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倡议解读、战略研判、政策分析、项目评估等工作,服务中国及沿线国家政府决策,推动各国间人文交流,为地区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第二章 基本职能
第三条 搭建平台。为国内外涉“一带一路”研究机构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合作平台,优化合作方式,消除知识和信息垒壁,提高涉“一带一路”研究水平。
第四条 解读政策。在聚合国内外智库资源的基础上,在联合研究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共同围绕总体倡议和具体项目向沿线国家各阶层开展针对性的解读工作,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打造坚实的社会民意基础。
第五条 咨政建言。围绕涉“一带一路”问题,从宏观、中观、微观各个层面对“一带一路”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研究,前瞻性地发现问题,为中国及沿线国家政府提供政策建议,推动智库研究与政府决策良性互动。
第六条 推动交流。以智库合作促进政策沟通,增强国家互信;以智库交往带动人文交流,增进民心相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机构
一、智库联盟设立理事会和专家委员会。
二、理事会负责对智库联盟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设共同理事长、执行理事长、理事和秘书处。共同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大会。执行理事长由共同发起单位推荐产生,负责指导和督办理事会决定的重大工作任务。理事由理事单位推荐并经理事大会讨论通过产生,负责落实智库联盟的各项具体任务。秘书处为理事会常设机构,设秘书长,秘书长由当代世界研究中心负责人担任,负责智库联盟的日常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由智库联盟理事单位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对智库联盟的研究方向、课题和项目评估等工作进行指导和评审。
第四章 运行机制
第八条 运行机制
一、共同理事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会晤。就有关智库联盟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建议,供理事单位参考执行。
二、理事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理事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总结理事大会休会期间的工作,并讨论未来工作安排;
(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协调会议:执行理事长召集相关理事不定期召开,就智库联盟重大工作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督促落实。
第五章 理事单位的加入与退出
第九条 理事单位资格
一、理事单位必须致力于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地区发展贡献力量,并拥有一定规模的专职研究人员。
二、在涉“一带一路”研究方面有较大影响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接受本章程并积极参加智库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十条 申请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材料。
二、填写理事单位登记表。
三、经共同理事长会议或授权秘书处审核通过,并周知理事单位。
四、由理事会颁发理事单位证书。
第十一条 理事单位的退出
一、理事单位如主动退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秘书处。
二、理事单位如不参加理事会的一切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三、理事单位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理事单位退出后,该单位所荐理事资格一并取消。
第六章 理事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的权利
一、理事单位有权推荐1名有影响的人士为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经理事大会讨论通过后成为正式理事。
二、参加理事会活动,如“理事大会暨‘一带一路’主题论坛”。
三、对理事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讨论智库联盟工作。
五、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理事单位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维护理事会合法权益。
三、协助完成理事会的相关工作。
四、向理事会积极反映相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须由共同理事长会议审议后报理事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